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范围对象
今年全省共选拔100名省贴人员,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人,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指标为1人。
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1、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重点选拔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以及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不搞论资排辈,确保质量。
2、选拔条件
申报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附后)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由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经审核后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复审后按程序报学校审定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最终经学校纪委监察处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的具体要求和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下载。电子材料通过“湖北省高级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人选通过外网http://59.175.218.200:7011/zjsb/index.html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见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系统操作指南(请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下载)。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7月24日前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 吕建兵 甘艳 027-59750186
附:鄂办发[2001]55号文件
人 事 处
二○一七年七月十九日